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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相对人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法定代表人 |
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|
违法事实 |
处罚依据 |
处罚结果 |
处罚决定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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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束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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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洛农(屠宰)罚〔2024〕2号 |
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牲畜 |
《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。 |
1.没收非法屠宰的牲畜产品848.6公斤; 2.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叁佰柒拾元玖角陆分(¥895370.9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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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3月27日 |


闽公网安备:35050402880042号



